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简化签证申请程序(2012.06.06) 发布于:admin 更新时间:2020-09-11 点击量:423

日前,哥斯达黎加公安内政部副部长致函中国驻哥大使,通报哥颁布DG-0018-04-2012V号法令。根据该法令,在北京、上海居住8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提交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往返机票订单、无犯罪证明等基本材料(详见哥驻华使馆网站持户口薄和身份证,可向哥驻华使馆办理领事签证,即由领事直接审发,无需报哥移民局批准(返签)。该规定从发布之日(2012年5月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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