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驻华使馆近日通知,自2013年5月起,巴简化了赴巴执行技术援助和技术转让中方人员申请短期(90天内)工作签证手续,上述人员不需巴劳工部批准即可在巴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VITEM V),但需提供经公证的巴公司信函(说明巴公司已在巴财政部合法注册且签证申请人在巴期间将工作)原件,以及中方公司派遣函。
此外,巴使领馆可能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供中方与巴方公司合作合同或协议原件。
特此提醒有关人员注意上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