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舌尔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13年5月6日在维多利亚由中国外交部副部长谢杭生和塞舌尔共和国外交部部长让–保罗•亚当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并将于2013年6月26日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本国有效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