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商务(单次)所需材料 发布于:admin 更新时间:2018-05-09 点击量:1828



   中方提供材料

1. 护照(有效期内)

2. 户口簿

3. 居住证或暂住证明(非吉林省户口者提供)

4. 近期免冠彩照(长4.5cm×3.5cm白色背景,6个月之内)

5. 赴日签证申请表长春虹桥对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6. 在职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7.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有公司公章

       ※ 关于营业执照

A. 中外合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

B. 事业单位  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C. 医疗机构  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日方提供材料(有效期3个月)

1. 邀请理由书(日方邀请人用日文书写)

2. 身元保证书(日方保证人用日文书写并签字、盖章。记载有申请人和保证人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电话、与申请人关系等)

3. 滞在预定表(详细记载出入境日期,飞机的起飞机场和着陆机场及在日期间活动安排)

4. 申请人名簿(申请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提供)

5. 以下材料任意项均可

A. 法人登记簿謄本(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B. 企业为上市公司,只提供上市企业的******版第四季度报表即可

C. 邀请单位为******或地方自治体时不需要提供会社登记誊本

D. 大学教授邀请,只需提供大学教授的在职证明即可,身元保证书可以省略

E. 邀请单位是日本国政府中央府省厅的课长时,身元保证书可以省略

F. 邀请单位不是法人注册登记机关时需提供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简介、宣传手册等材料



温馨提示:
1.材料中需的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2.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根据审查需要,有可能需追加提供上述以外的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
3.所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4.签证材料一旦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机构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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