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护照(有效期内)
2. 户口簿
3. 居住证或暂住证明(非吉林省户口者提供)
4. 近期免冠彩照(长4.5cm×宽3.5cm白色背景,6个月之内)
5.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 与日方接收单位签署的聘用合同书
7. 艺历证明材料
8. 履历书(长春虹桥对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9. 赴日签证申请表(长春虹桥对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温馨提示:
1.材料中所需的复印件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2.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根据审查需要,有可能需追加提供上述以外的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谅解。
3.所有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4.签证材料一旦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机构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