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访问(C-3) 发布于:admin 更新时间:2020-07-10 点击量:374

一.短期商务

签发对象

1. 为准备外商企业国内办事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前往进行业务联络者

2. 其他因类似目的需要短期滞留者

邀请人所需材料

1. 邀请函原件 (无需公证)

法人:盖法人印鉴章

    个人:盖邀请人个人印鉴章

2. 法人印鉴证明或个人印鉴证明

3. 事业者登录证(法人登记簿藤本)或固有编号证(非营利团体)

4. 纳税事实证明(事务所张发给/ 时间:接收日起1年内)

5. 商务往来的证明材料(购买合同,合作意向书或合同,其他贸易往来证明材料,L/C复印件,进出口报关材料, 进出口业绩证明材料)

※ 政府机关及其下属团体,政府投资机关,各级学校等公共团体发出邀请时,可以免交第4项材料

※ 曾以商用(商务)目的访问韩国两次以上的人员,免予

提交邀请人的第5项所需材料及申请人的个人简历

※ 如受到上市企业邀请的话,免予提交第4项所需材料

申请人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职证明及在职相关材料(以下任选)

① 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②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③ 银行工资明细

④ 在职证明

5.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 个人简历

 

二.参加友谊赛、各种会议或活动等

签发对象

1. 前往参加或参观各种活动或会议(被公认的国际会议),出席文

化艺术、宗教仪式,收集学术资料,或与此类相似目的的,需要进行短期访问者(以营利为目的者除外)

2. 拟参加在国内举行的、获奖才有奖金的友谊赛等比赛的人员(参与即有报酬比赛的参加人员请申请短期就业(C-4)签证)

邀请人所需材料

1. 邀请函原件(无需公证)

法人:盖法人印鉴章

    个人:盖邀请人个人印鉴章

2. 事业者登录证(法人登记簿藤本)或固有编号证(非营利团体)

3. 纳税事实证明(事务所张发给)

4. 活动、会议等有关说明材料

※ 政府机构及其下属机构、政府投资机构、各级学校等公共团体发出邀请时,可以免交第3.4项材料

申请人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在职证明或在学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5. 营业执照复印件

6. 个人简历

 

三.亲属访问

签发对象

1.韩国国民的亲属

- 以参加结婚典礼、产后调养、访问为目的,需要短期访问者

2. 持有永住权(F-5)者的亲属

邀请人所需材料

1.邀请函原件

2.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3.居民登录藤本

4.家族关系证明书

5.亲属关系陈述书

6.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申请人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陈述书及家族照片等)

6. 入境目的的证明材料(结婚请帖、结婚礼堂预定书、诊断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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