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对象
1. 高额投资的外国人
2. 依靠《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投资达5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人投资者,且该投资者正雇佣5人以上的大韩民国国民
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
(个人企业的情况,提交企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5. 外国人投资者企业登录证明书
6. 被雇佣的五人以上国民的劳务所得代扣代缴收据或所得金额证明材料
7. 领事馆指定机关发给的结核诊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