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对象
一.以治疗疾病或疗养目的打算在韩国专门医疗单位或疗养设施入院治疗的人员
二.为看护患者入境的患者的配偶或子女等同伴亲属
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医疗单位或疗养单位出具的相关治疗或疗养的证明材料及医疗单位的事业者登陆证
5. 能够证明在韩国治疗或疗养及滞留的财政能力(如银行存款,房产证明等)
* 参照3-7个别旅游①项的财政证明材料
※ 如有家属进行看护,需提供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6. 领事馆指定机关发给的结核诊断书
* 只限G-1类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