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电子旅行许可(2011.12.31) 发布于:admin 更新时间:2020-09-11 点击量:421

2011年12月31日,斯里兰卡驻华使馆照会外交部领事司告,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斯取消落地签证,要求入、过境斯且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的外国人,入境前在网上申请电子旅行许可(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简称ETA)。获ETA者在入境口岸将获发停留期***多为30天的签证,如需延期至90天,应再向斯移民局提出申请。

  因公人员赴斯维持现行做法。机组人员和船员免办ETA

  一、ETA申请程序

  登录ETA系统(网址:www.eta.gov.lk,有中文服务)填写申请,用信用卡支付签证费后提交,申请者将在24小时内收到批准通知或转办通知。获批准通知的申请人应打印该通知并随身携带,入境时出示。收到转办通知者应联系就近的斯使领馆。

  二、注意事项

  (一)无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和照片。

  (二)只接受VISA卡、MASTER卡、AMERICAN EXPRESS卡交费。

  (三)入境时须出示往返机票和足够在斯生活费用,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三、特殊情况

  如入境者未事先取得ETA,可在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ETA柜台申请,旅游、商务签证费用为75美元,过境签证为25美元,可用信用卡或人民币、港币、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货币支付。获批准通知的旅客即可入境,获转办通知的旅客将被原机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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